·城区考生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常规实施等第排序录取、同等分数甄别
·城区三学校自主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30名
株洲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昨日公布,今年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多元招生方式,其中市二中、南方中学、市八中、醴陵一中、攸县一中实行自主招生。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我市学生回流人数大量增加,今年外地初中毕业生回株洲就读普通高中,回株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参与在籍考生统一划分等第,录取时一视同仁。而未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外地市学生,要求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必须持考试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所选择的高中学校申请,高中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A、公办普高不能跨区域招生
各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分别在所属县市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到县市招生,但城区普通高中及株洲县普通高中可在2011年新划入市区的五个乡镇中学招生。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资助学生或其它名义跨区域招生。
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虽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未按我局要求整改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B、招生方式有很多种
【常规录取办法】
录取依据以学生参加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依据,录取学校按呈现的等第排序进行录取,录取方式为:
按“综合素质入门,学业成绩取人”的原则择优录取。
综合素质要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对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少于1个A, 考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不能为C。
学业成绩要求:市二中、南方中学录取成绩不能出现C(含C)以下等第,其他省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D(含D)以下等第,市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E(含 E)以下等第。
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5个学科分A、B、C、D、E五个等第,录取时择优录取,择优排名的先后顺序是:如果出现较差等第或较差等第较多的学生排名靠后。例如:十位学生的学业成绩分别为5A、4A1B、3A1B1C、4A1C、4A1E、4B1C、5B、5C、2B3C、3C2D,那么他们的排列顺序为5A、4A1B、5B、4A1C、3A1B1C、4B1C、2B3C、5C、3C2D、4A1E。
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等第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是否优惠对象排序比较进行甄别录取。
在上述办法还无法区别时,再根据学生的获奖情况进行比较,学生的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或者是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荣誉称号,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种竞赛获奖证书不得作为录取依据。
【指标生】
城区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公费指标生分配招生。市教育局将城区各普通高中公费招生计划的30%指标直接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招生学校的指标生必须将该招生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志愿,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若不符合要求,则按志愿与其他学生一起参加常规志愿录取。
【对口直升生】
对薄弱初中学校实施托管扶持办学的高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市教育局对城区株洲市二中托管云田中学、南方中学托管淞南中学在其公费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托管学校初中毕业生的对口直升指标,对口直升生的指标为该初中学校毕业人数的5%。
实施初高中衔接教育改革试点的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市教育局对株洲市四中与景弘中学进行初高中衔接教育实施项目给予招收30个对口直升指标。
【特招生、特长生】
特招生(公费生)是指为促进普通高中的特色建设,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允许各高中学校招收一批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E(含 E)以下等第。
高中学校可认定一批艺体和科技特长生,特长生参与常规录取,其学业成绩最低等第中的一个学科可提升一个等次。
【自主招生】
2013年自主招生的学校为:市级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株洲市八中、醴陵一中、攸县一中。城区的市二中、南方中学、市八中分别自主招收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30名。省级特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可自主招收美术人才培养对象30名)。
【民办高中招生】
凡由社会投资人单独投资举办的民办高中,除了享受公办高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外,还给予优惠政策: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的学生,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未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学生,愿意就读民办学校,可以在公办学校录取批次之前提出申请,并经民办学校审核和收费,再报教育局基教部门审批后,即认定该招生行为有效;放宽录取时间。民办学校录取在提前批次进行,同时,在全市公办学校录取结束后,再给予时间进行补录。
C、想回株洲读高中也不难
在外地市就读初中,2013年回株洲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因考生未参加2012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生物、地理两科测试,文综、理综计分与等第划分办法是:以历史、政治两科考试总分乘以3/2作为文综总分,以物理、化学两科考试总分乘以3/2作为理综总分,参与在籍考生统一划分等第,录取时一视同仁。
未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外地市学生,要求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必须持考试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所选择的高中学校申请,高中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审批时参考学生考试所在地市处于领先地位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线,其录取指标占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未经审批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c、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不能改要慎重
凡参加2013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均要通过填报志愿,才能参加株洲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县市考生根据当地教育局公布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城区考生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及其家长在网上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自愿填报。因行政区域调整原因,允许株洲县五中、株洲县一中、株洲县三中从株洲县划出的雷打石镇、三门镇、白关镇、大京乡、姚家坝乡的初中学校(包括株洲市实验学校)招生。这五个乡镇的初中(包括株洲市实验学校)毕业生今年在选择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时,要么填报株洲县的公办普通高中,要么填报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报,否则以填报的省示范第一志愿为准确定其志愿的所属区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则不受限制。
填报时间:6月1日早上8:00起,6月10日下午6:00止。志愿填报经确认提交后不再修改。
D、五个批次的录取时间不要错过
考生和家长要注意根据各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预录公告,以免影响升学。
提前批: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批:7月8日-10日,省示范高中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
第二批:7月12日-14日,省示范高中一中、四中、八中、九方中学、十三中、十八中同时录取。
第三批:7月16日- 18日,市示范高中三中录取(十八中还可在本批次补录)。
补录:7月20日- 22日,民办学校补录。
要注意的是,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但被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